试论域内民事案件审判中电子送达方式的完善路径——在小额诉讼程序框架内研究
试论域内民事案件审判中电子送达
——在小额诉讼程序框架内研究
论文提要:
送达制度作为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价值不但体现在被送达人的诉讼程序权利上,而且直接影响和关系着被送达人的实体权益,其意义不仅及于实施送达行为的司法机关,也及于接受送达的当事人。民事送达贯穿诉讼的始终,不仅架起了程序与程序之间的桥梁,而且形成了程序法与实体法联接的纽带,是完成诉讼程序、实现实体法任务的渠道。棚獭孝雄曾说过:“无论审判能够怎样完美地实现正义,如果付出的代价过于昂贵,则人们往往只能放弃通过审判来实现正义的希望。”王利明亦指出“只有符合效率原则或至少和效率原则不相冲突的法律程序才是公正的。”我国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率。但由于种种成因,当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送达难”现象也日趋成为影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制约审判改革深化的绊脚石。本文将以基层法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中的电子送达新方式为视角,以列举案例的形式分析电子送达方式产生的原因、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电子送达制度的浅见。全文共7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