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大家终于可以过一个开心、踏实的年了!”新年伊始,黄埔区鹤某苑146户业主就收到了一份来自黄埔法院的新春“大礼包”!
开端:开发商携款逃匿 146户业主办证无门
2014年以来,业主朱某龙等人先后与开发商广州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位于黄埔区鹤某苑小区第五栋商品房。众业主均向该开发商公司足额支付购房款、办证契税及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而开发商公司虽向众业主交付了商品房,但并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证,且携款逃匿,致使146户业主无法办理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
开发商承诺的办证期限届满后,2017年以来,业主们就办证等问题向黄埔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埔法院支持了小业主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诉求,但因诉争房屋未进行不动产初始登记(即大确权),驳回了小业主要求办理诉争房屋产权证的诉求(即小确权),并获二审维持。“虽然理解法院的判决,但还是希望能解决办证问题。”业主们表示。
破局:多部门协同化解 “老大难”问题露曙光
在案件处理陷入瓶颈之际,恰逢黄埔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启动运营,包括黄埔法院在内的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进驻中心,开创了“一站收集、集中研判、联合化解”的崭新局面。
鹤某苑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案成为了中心运行后的首批疑难案件。黄埔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创新借助中心一站式平台的优势,积极探寻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机会,研讨解决方案,打通联络通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现在应将工作重心放在为开发商大确权创造条件上。”在多部门协调会上,黄埔法院驻综治中心负责人吴宇晖建议道,并提出查明大确权所需材料等具体措施。
经过一轮有的放矢、卓有成效的多部门协同工作,时至2022年9月中旬,开发商初始登记所需各分项资料均已完备,甚至连最大的“拦路虎”——消防验收也攻克了。鹤某苑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案终于露出曙光。
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篇 司法保力量暖民心
同年9月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对我区报送的鹤某苑小区首次登记资料完成初审后,向黄埔法院发来公函,告知以下情况:鹤某苑自编5号楼已符合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应由建设单位持法人身份等资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而开发商公司自始至终并未申请办理该项目首次登记。
至此,鹤某苑小业主要求开发商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诉求,得以具备了诉讼的条件。为了尽快满足群众的办证需要,黄埔法院组织精干审判力量,做出了责令开发商限期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生效判决。鹤某苑小业主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诉求,这才终于可以再诉了。
考虑到小业主再诉耗时长的问题,黄埔法院与相关部门又进行了多次会商,努力寻求非诉办证的办法和途径。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12月,鹤某苑众业主成功领取房产证!这个困扰了小业主们8年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业主们不禁表示:“我们大家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高兴得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并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示衷心感谢,让他们住上安心房,过个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