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5774/5792/5713/5821/5857/2637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5774/5792/5713/5821/5857/2637号
黄炳福、卜观其、刘磊、广州耐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海蛟、李国锋、钟秀媚:
关于叶岳芳申请执行黄炳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卜业钦申请执行卜观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王建申请执行刘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执行广州耐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曾博、吴敏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黄家锋申请执行董海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执行李国锋、钟秀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0112执5774/5792/5713/5821/5857/263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