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民初7696号原告李亚辉诉被告广州小蜜蜂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曾志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民初7696号原告李亚辉诉被告广州小蜜蜂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曾志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2民初7696号 广州小蜜蜂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辉诉被告广州小蜜蜂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曾志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原告李亚辉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9600元整(其中退还合同金额2400元,惩罚性赔偿金24003=7200元);2,判令被告支付诉讼费。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8月22日10时在本院西院区第二十六法庭(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