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民初2551号原告董永生诉被告内蒙古蒙翼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玉荣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2民初2551号原告董永生诉被告内蒙古蒙翼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玉荣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2民初2551号
内蒙古蒙翼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董永生诉被告内蒙古蒙翼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玉荣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因你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董永生请求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投资款100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10775.34元,以投资款1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1月22日。以上暂合计1010775.34元。3、请求判令被告二董玉荣对上述投资款及资金占用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14时15分在东院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