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究竟是“谁”认为?
-- 以陪审法庭为视角
管窥基层法院合议庭运行机制之完善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刘治家 夏卫华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编号:xx (注意:该编号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本院认为”究竟是“谁”认为?
-- 以陪审法庭为视角管窥基层法院合议庭运行机制之完善
论文提要:
在合议庭制度历经十余年改革之后,陪审法庭脱颖而出,成为基层法院合议庭的主要形式,在合议庭制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我国审判组织运行机制的研究与改革亦具实践意义。本文以对基层法院陪审法庭的大量数据分析为基础,阐述其发展现状、特点及原因,探究其“数据面纱”掩盖之下的运行困境及缘由,图求改革发展之正轨。
全文共9 467字。
以下正文:
当我们草拟判决书,在电脑上敲下“本院认为”时,可曾想过它真的是“本院”认为吗?它是法官个人意志,还是合议庭、审委会集体智慧,抑或夹杂着其他暗流涌动?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以法院名义作出的裁判,特别是在裁判文书中“本院认为”项下所作出的表述,可能既不反映法院这一机构的意志,也不体现法院内各主体的共同智
慧。合议庭制度历经十余年改革后脱颖而出的陪审法庭当前已成为基层法院合议庭的主要形式,是我们研究前述问题的极佳样本。陪审法庭的“本院认为”究竟是“谁”认为,取决于其运行机制,而其运行情况又成为我国基层法院合议庭运行机制之缩影。
一、运行现状:基层法院审判组织的“生力军”
英国近代著名法官丹宁勋爵曾赞陪审制是“自由的明灯,宪法的车轮”,陪审制度在世界司法体制中的重要性毋须赘言。各国陪审制度目前主要有两种运作形式:一是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由陪审团负责认定事实,法官负责适用法律;一是大陆法系的“参审制”,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无明确职能分工,共同评议案件,投票裁决。我国的陪审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度在基本构造上大致相同,我们先通过A市12家基层法院的统计数据来初探我国陪审法庭的运行现状。
(一)生机勃勃:陪审法庭发展总体态势
由表1可见基层法院陪审法庭的基本发展态势:
第一,基层法院平均普及率较高。陪审法庭在基层法院已广为普及且有继续攀升之势,前两年陪审率基本稳定在77%左右,今年更是增长11.69%。
第二,普及率水平个体参差不齐,但总体均有提升。若按陪审率高低分为三个等级,2011年可谓“三分天下”,2012年则全部晋级中上水平,2013年则有83.33%的基层法院达到高位水平,剩下16.67%也达到中位水平。
期间 |
基层法院平均值 |
80%以上 |
60-80% |
60%以下 |
|||||
2011年1-4月 |
77.51% |
3家 |
25% |
4家 |
33.33% |
5家 |
41.67% |
||
2012年1-4月 |
77.23% |
5家 |
41.67% |
7家 |
58.33% |
0家 |
0 |
||
2013年1-4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