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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逃避执行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24-04-07 10:46:47 来源: 作者: 【字体:

近日,黄埔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了被执行人徐某恶意规避执行、转移财产的行为。

李文锋法官承办的该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未向申请执行人偿还500000元并支付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过程中,李文锋法官开展调查和审慎分析,发现徐某原本拥有可供执行的分红款项,其却未依法用于偿还债务。经深入调查,发现其通过其前妻李某领取其在广州市黄埔区某社区经济社的分红款项,以此方式逃避执行。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面对徐某的拒执行为,法官果断作出拘留措施,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

2024315日上午时分,实施拘留前的会谈中,法官向徐某详细询问了其财产状况和还款计划。徐某声称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法官通过调查发现其名下仍有应收分红款等财产。面对法官的质问,徐某辩称其名下的分红款项一直是由其前妻李某领取,双方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前妻李某抚养,其以每年的分红款项作为孩子每年的抚养费。因此,其不认为其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针对徐某的拒执行为,法官依法向其宣读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徐某,其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应当对私自领取的分红款项进行退还。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严厉警告下,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通过联系家属将分红款3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同时,徐某承诺会继续想办法,努力筹钱履行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商量分期还款事宜。

此次黄埔法院重拳出击,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本案例也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否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今后的工作中,黄埔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执行工作,共同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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