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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一摇”网友线下见面,却不幸出车祸!担责的竟是他
发布时间:2021-05-12 11:58:59 来源: 作者: 【字体:

刚满18岁的小娜(化名)刚来广州打工两天,因为无聊遂使用微信“摇一摇”认识了小成(化名),二人在微信上相谈甚欢,遂约定线下见面出去玩。见面时小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车搭载小娜,后小成的电动车撞上了一辆单车,导致小娜摔倒在地,头部受伤。小娜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裂伤及脑震荡,住院治疗九天共计花费医疗费10264.76元。小娜要求小成支付医药费,小成一开始以事故系骑单车人员的责任为由予以推卸,并表示其已经找到该肇事者,会帮小娜索要赔偿。

        

此后小娜的母亲找到交警部门要求对本次事故责任划分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通过查看事发现场的监控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成负事故全部责任,骑单车的人员无责任,小娜无责任。上述认定书出具后交警部门通知小成到场签字,但此时已无法联系上小成。小娜依据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再次找到小成要求其承担责任,却发现小成已经逃之夭夭,微信已被加入黑名单,无法联系。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通过查看事发现场的监控认定小成负事故全部责任,骑单车的人员无责任,小娜无责任。小成虽未在该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但交警部门作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权威部门,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无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应当作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依据。

因此,我院采信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小娜对事故无责任,骑单车的未知名人员对事故无责任。因此,小成应当支付小娜因本次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

遂作出以下判决:一、被告小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娜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13393.96元;二、驳回原告小娜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小娜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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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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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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