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3242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3242号
蔡兆森、樊潇娜、蔡希文:
关于宋海军申请执行你们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24)粤0112执3242号《执行裁定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蔡兆森和樊潇娜共同共有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敏盛街12号1504房;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蔡兆森和樊潇娜共同共有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敏盛街12号1503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