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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2执9294/9295/9297/9283/9438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09:53:29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         

 

          

(2023)粤0112执9294/9295/9297/9283/9438号

 

王国凯、方志杰、魏佳侵、惠州市利盛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魏佳谋、李端平、潘镜龙:

关于本院民一庭移送执行王国凯诉讼费一案,本院萝岗法庭移送执行方志杰诉讼费一案,本院审判二庭移送执行魏佳侵、惠州市利盛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魏佳谋诉讼费一案,本院萝岗法庭移送执行李端平诉讼费一案,本院民二庭移送执行潘镜龙诉讼费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3)粤0112执9294/9295/9297/9283/943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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