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2执8840/8844/9013/9017/9018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12执8840/8844/9013/9017/9018号
江西力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邓家红、山东远帆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吕亚宁:
关于本院立案庭移送执行江西力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费两案,本院九龙法庭移送执行景宜控股(广州)有限公司、邓家红、山东远帆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吕亚宁诉讼费三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3)粤0112执8840/8844/9013/9017/901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