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执349/683/4449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12执349/683/4449号
封开县嘉诚纸业有限公司、黎燕玲、叶初贞、黄丁源、梁静雯、广州众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民新浆纸云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封开县嘉诚纸业有限公司、黎燕玲、叶初贞、黄丁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梁静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关于蔡诗妮申请执行广州众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前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2)粤0112执349/683/444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