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2执 2216 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25)粤0112执 2216 号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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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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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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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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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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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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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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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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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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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2执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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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施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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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前进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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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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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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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埔九佛(2023)行决第171号/(2024)粤7101行审10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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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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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监督电话:020-83006437、020-83006478。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 三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