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595号案执行悬赏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粤0112执595号
关于朱鉴湖申请执行麦伟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01民终232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费用10968491.46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11月20日)。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麦伟忠,男,汉族,1959年9月20日出生,住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56号604房,公民身份号码 440102195909201414。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并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370、83006321。
联系人:胡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六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