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1806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1806号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共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海门市华辰建材经营部与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好美实业有限公司、湖南路益通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共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0112执180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