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1704号《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送达公告
广 州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1704号
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外滩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海南世纪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外滩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0112执170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本)、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