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原告罗仲运诉被告广州国联物流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2023)原告罗仲运诉被告广州国联物流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2民初22667号
广州国联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罗仲运诉被告广州国联物流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12民初22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确认粤ACZ869的豪沃牌货车(车架号:LZZ1BXNF4JW478831)所有权归原告罗仲运所有,被告广州国联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罗仲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罗仲运自愿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