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2民初17568号公告开庭传票
(2023)粤0112民初17568号原告广州方圆汇赢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汇赢商业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宝薪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12民初17568号
广州宝薪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方圆汇赢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汇赢商业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宝薪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广州方圆汇赢投资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0年12月13日依法解除;2、四被告向原告支付从2017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占有使用广州开发区宏光路123号101房等105处房屋的占有使用费,参照房管部门公布的同时期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屋租金参考价确定,合计65592714.03元,该占用费应清偿至实际腾退返还之日止;3、要求四被告立即腾退返还位于广州开发区宏光路123号101房等105处房屋(对应查册表序号2-106号);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7月4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西院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五 月 二十四 日
附:
经办人:郭志雄法官 020-83006381
书记员:张园 020-83006589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