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民初2790号原告黄崇诉被告徐水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书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民初2790号
徐水清:
本院受理原告黄崇诉被告徐水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黄崇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40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黄崇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书记员 联系方式:020-82112522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