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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发布时间:2017-07-06 11:14:09 来源: 作者: 【字体:

 

    答辩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人民法院××××……民初…………(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本答辩状副本×

 

答辩人公章和签名   

××××××××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答辩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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