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室受理哪些举报?
萝岗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受理对我院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二、举报信如何写才能规范?
一般可以分四个部分,主要有:
1、被举报人信息
这部分主要内容是被反映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
2、反映的主要问题
这部分主要内容是写明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涉案文号、地点、违法违纪事(每一项要分段书写),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法违纪金额等;
3、附件信息
举报信附有证据材料、照片或包含录音、视频等证据的光盘、U盘、存储卡的,应在 附件列明内容;
4、举报人信息
应在信尾写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邮编。
三、哪级纪检机关受理您的举报,举报应注意的事项。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组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五、我院的主要举报渠道有哪些?
1、电话举报
直接拨打我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3006342;
2、网络举报
举报网站网址:http://jubao.court.gov.cn
电子邮箱:
3、来信来访
直接写信或到纪检监察室举报,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2号萝岗区人民法院监察室,邮编:5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