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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反腐隔离带,确保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2003年 ) 

(作者: 周蕴 )


  权力是腐败的源头,机会是腐败的诱因,动机是腐败的成因,构筑反腐隔离带,必须从运行机制、产生条件、思想动机三大基础工作入手,一要压缩权力,二要消除机会,三要纯洁动机。压缩权力是防患与未然,消除机会是堵漏于事中,纯洁动机是教化于本末。
一、所谓限制权力,并非剥夺审判人员现有的权力,而是监督其权力行使是否公正,限制权力被滥用。权力失去监督必须导致腐败,这是政权建设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最终结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相比,其权力管理的特点是分散,尤其是放权于合议庭后,案件的裁判权直接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行使。要确保法官正确使用权力,必须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目前,较有效的做法是实施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追究、岗位目标考核四项监督管理机制,和执行权“三分离”机制。 
  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制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设立审限预警、审限跟踪、月结案通报等制度,并利用微机网络反映和监督案件在程序流转中的全面情况。
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建立各部门资深法官参加的案件评查小组,制定《案件评查办法》,对全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实施全面监督,对全体法官和执行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一件案都办成铁案。我院《案件评查制度》规定每年9月份,对年度已生效的案件进行评查,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错案四个等次。合格案件:具备诉讼主体合格、程序合法、主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责任划分恰当、实体处理正确、装订整齐等条件。在合格案件中选出10份案卷作为优秀,在全院作为典型推广,并以此为评先依据。不合格案件:遗漏诉讼主体、或适用程序不当、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够充分,或定性不够准确,但当事人已实际履行,再审无实际意义的案件。错案:即可重审的存在遗漏诉讼主体、事实不清、处理失当、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定性不准、划分责任不清等问题之一的案件。不合格案件和错案都属于错案责任追究之列,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这样通过表彰宣传优秀,追究错案,规范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促使其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
  以政治处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为中心的考核监督机制,按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及办法》考核案件质量、审判人员的审判、调研、政治学习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奖励和处罚。
健全案件执行“三分离”制度。即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判权相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案外人所提异议的审查权相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查封、扣押、划拔财产、案款保管相分离。执行权的三分离从机构设置上、运行机制上、人员分工上确保落实,使执行庭每一个人只能行使执行权中的一部分权力,缩小了行使权力的范围,降低了权力行使的自由度,有利于执行公正。
  二、由于目前我国审判运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从而使少数审判人员有了办“三案”的机会。消除机会,就要堵漏于事中,尽可能堵塞漏洞,填补缝隙。较为可行的措施有:
  (一)改革传统分案制度,实行电脑随机分配,杜绝要案、选案的可能。
  (二)全面实行由立案庭排期开庭,不由案件承办人决定是否开庭或什么时候开庭。避免了审判人员人为积压案件,办案超审限等问题。
  (三)完善庭审规则,实现陈述在庭上、举证在庭上、质证在庭上、认证在庭上、辩论在庭上、宣判在庭上,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旁听者听得清清楚楚,杜绝“暗箱操作”。
  (四)在立案庭建立证据转交站,当事人所有诉讼材料一律由转交站负责,开庭前法官不与当事人接触,避免当事人以各种借口单独会见法官。
  (五)坚持委托拍卖、评估公开制度。通过摇珠形式,确定委托机构和委托事项,杜绝评估、拍卖中的不正之风。
  三、纯洁动机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教育、培养和陶冶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各项工作之始终。
  一要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培养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培养现代司法理念,树立法律至上、权利本位、司法中立、程序公正、司法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廉政意识,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培养法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
  二要打造团结进取的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是近年来,许多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中提出的一个新命题,法院文化的概念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院主体,尤其是法官的职业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利于提高法院的管理水平,确保法院建设的顺利发展;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法院形象;同时对引导和培养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有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目标是以倡导法院共有精神为契机,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以强化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法院规范化建设;以确立现代司法理念为核心,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
  压缩权力、消除机会、纯洁动机的目有,是要在审判活动中创造一个不敢、不能、不想腐败的良好环境。关键是制定的各项制度要落到实处。不敢,就是制度健全,权责明确,一旦违法违纪就要承担相自学成才的责任;不能,就是管理科学,程序严密,没有机会和漏洞可钻;不想,就是信念坚定、严于律己。只要我们筑严反腐败“隔离带”,就能够确保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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