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带头释法明理 圆满促成一涉案金额近亿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庭外和解
萝岗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某玩具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某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是广东省委政法委、区政法委督办案件,萝岗法院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指派主管副院长刘治家担任审判长。
本案所涉租赁房屋标的金额高,原告诉讼请求多,审理难度大。萝岗法院在开庭审理后,认真评议研究,以维护区域稳定和谐为重,力争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为此,刘治家副院长以及经办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通过近四十次的电话沟通和组织双方当面调解。最终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于当日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文/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