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主动出具司法建议书 为“两建”活动保驾护航
为帮助企业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良序发展,服务于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三打两建”活动,为建设幸福广东保驾护航,萝岗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主动向典型案件当事人或涉案单位出具司法建议书,帮助其规避法律风险。
针对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出现的由于对合同交易主体及经手人身份审查不严谨导致的争议建议:一是明确交易相对人及委托人的身份;二是规范和完善当事人的联系信息。针对在当前网络广告逐渐盛行而网络立法相对滞后的情况,向广告发布者提出建议:一是完善相关广告发布协议及服务条款;二是注重收集证据,提高自身举证能力。针对部分公证书存在着叙述不具体以及遗漏某些重要事实的情形,向公证机关建议:一是明确取证的时间和地点;二是应将证据保全过程的细节具体描述;三是在证据保全过程中补充一些细节问题。
收到司法建议书的公司对萝岗法院出具的建议书给予回复,对萝岗法院的工作表示深切的感谢,并意愿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文/戴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