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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法院五项措施推进诉前联调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萝岗法院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诉前联调工作,调解社会矛盾,服务新型城市化建设。一是无缝对接,强化联动效果。继续深化诉前联调机制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三级综治平台机制的衔接、联动。发挥诉前联调机制在调处涉及城市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工程欠薪等重大、敏感、群体性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紧抓重点,探索快调模式。重点研究纠纷多发的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联调工作。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交警等各部门及保险公司的沟通协作,探索此类案件的快速联调方法和模式。三是内外结合,提高解纷功效。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新型商事纠纷、金融服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医疗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纠纷调处工作中,引入专家型人才辅助调解,建立专家咨询、第三方中立评估等制度。在诉前联调工作室引入心理辅导、志愿者诉讼引导、法律诊所等多元化社会辅助服务,提升联调机制的社会公信和实际效果。同时,积极“走出去”参与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定期派出业务骨干积极指导基层综治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完善制度,实施精细管理。制定符合萝岗区区位特点的联调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完善的专项经费使用办法,对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进行全面规定。完善培训制度,优化队伍结构,通过案例分析、示范调解、交叉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培训方式提高调解员的整体水平。完善意见反馈和投诉处理制度。通过电话询问、上门回访等方式灵活听取当事人意见、跟踪纠纷发展动态,确保矛盾不反弹、当事人不反复。五是宣传调研,扩大社会影响。持续注重对诉前联调机制、效果的宣传,让群众乐于接受诉前联调,使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联调。定期对联调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加强态势研判,注重分析类型化案件和个案分析,并及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牢牢把握提升实际成效的工作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文/张淳淳、袁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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