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拓展司法开放日活动方式受到群众赞扬
萝岗法院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阳光司法”,采取多项措施拓展司法开放日活动方式,受到群众的赞扬。
一是打破固定时间的限制,随时满足群众了解司法公开的需求。将司法开放日活动变为日常性工作,只要群众有需求,便着手组织开展司法开放活动。二是拓展司法开放日参与的主体范围。从原来主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展到将在校学生、工厂工人等群体纳入司法公开主体范围,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影响力。三是丰富司法开放日的活动内容。从主要参观法院文化建设向庭审延伸,组织群众参与庭审案件的旁听,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司法礼仪,审理程序,诉讼常识。由了解法院建设扩大到了解法律知识。(文:陈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