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通过司法建议书为“两建”活动添砖加瓦
萝岗法院在商事案件审理过程当中主动向典型案件当事人或涉案单位出具司法建议书,以帮助企业防范和减少经营风险,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及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
针对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出现的由于对合同交易主体及经手人身份审查不严谨导致的争议,萝岗法院建议:一是明确交易相对人及委托人的身份;二是规范和完善当事人的联系信息。针对在当前网络广告逐渐盛行而网络立法相对滞后的情况,萝岗法院向广告发布者提出建议:一是完善相关广告发布协议及服务条款;二是注重收集证据,提高自身举证能力。针对部分公证书存在着叙述不具体以及遗漏某些重要事实的情形,萝岗法院向公证机关建议:一是明确取证的时间和地点;二是应将证据保全过程的细节具体描述;三是在证据保全过程中补充一些细节问题。
收到司法建议书的企业及单位均给予回复,对萝岗法院的工作表示深切的感谢,并意愿将上述建议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