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执结一起沉积五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
文/邓布兰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萝岗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情怀,专门从其它部门调集人员到执行局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主动进行清理。近日,在经办法官的努力下,一起沉积了五年之久,涉及案件数二十余件,涉案金额十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被顺利执结。该系列案由于被执行人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所以期间先后更换了两名经办法官都未能执结。在清理此案的过程中,经办法官经过多方渠道终于了解到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先后奔赴遍布广州市内东南西北的八家银行网点,共扣划130359.66元,终将该批二十余件人身损害案件的本金、利息、执行费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