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无缝联动,实现案结事了
文/邓莉
近日,一宗先予执行案件被移送至执行局。案件申请人是一名重病在床的四川籍民工,其原就职公司在区仲裁委裁决承担支付责任后,向萝岗法院提起诉讼,致使裁决书未能生效。因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申请人已被停药留院,病情危急。民庭经办人即时将情况告知我局,希望急事快办。案情就是命令,彭建军副局长马上安排人员、布置行动,并强调一定要将款项执行到位。
第二天,萝岗法院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办公场所,责令其负责人按照先予执行裁定书履行义务。该负责人称该案尚未生效,若公司终审胜诉,将会导致执行回转不能,不愿履行。经办人告知该案为先予执行,不存在判决生效与否的问题,若拒绝履行,本院将进行搜查等强制措施。慑于萝岗法院压力,该名负责人安排人员缴纳款项。考虑到转帐耗时会拖延治疗,彭副局长安排两名干警专车送申请人妻子以及被执行人的工作人员,直接将执行到的医疗费送到申请人手中。对萝岗法院这种高效率、负责任的工作,申请人感动不已,紧紧地抓住干警的手,道不尽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