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邀请司法监督员随办案人员赴外地监督执行 帮助破解执行难题
文/冼建廷
萝岗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工作中,围绕践行和谐司法理念,针对“执行难”,邀请司法监督员跟案执行,为深入查找问题开辟一条新途径。他们的做法是根据司法监督员的职业、年龄特点,建立执行案件资料库,由司法监督员自主择案,与承办法官一同执行。司法监督员在办案中从不同行业视角透视法院工作流程,查找法院工作死角,查找阻碍法院科学发展的因素,为法院出谋划策,帮助破解科学发展难题。
萝岗法院召开司法监督员会议,听取随案监督员经验报告,总结前一阶段司法监督员随案执行情况。司法监督员温紫红介绍,她与法院执行法官一起, 远赴千里之外吉林执行一宗交通肇事人身赔偿案件。此行有三个感动:一为法官的热情感动。尽管执行标的不大,但法官们为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辞劳苦,认真负责地追查每一个线索,她为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二为法官的艰苦感动。吉林天寒地冻,法官克服气温生理上的各种不适,长途跋涉,毫无怨言;办案经费紧张,法官吃、住、行一切从简,奔赴农村取证为节省办案经费回程不舍得打的,花费2个多小时搭乘公交车,赶回市区已是夜幕笼罩,万家灯火时;异地调查取证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转移财产、暴力抗法等问题,法官迎难而上,不畏艰险,一心为了追回当事人几万块的救命钱。三为法院的辛劳感动。执行问题既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法院从大局意识出发,克服办案经费少、人少案多的困难,毅然挑起执行重担,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