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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边学习边破解难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政工办

    萝岗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突出实践特色贯穿始终。院党组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人民利益至上、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科学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边学边改,破解司法难题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标准。针对当前司法能力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这对基本矛盾,萝岗法院运用“木桶理论”原则,下大力气解决阻碍和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短板”问题。围绕和谐司法,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开展调研,大家边学习,边解放思想,以衔接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为突破口,探索出一批和谐司法新举措,收到良好效果。

    设立专门巡回法庭,解决交肇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难以执行的突出问题。萝岗区劳动争议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数量多,执行难,成为影响区域稳定的不和谐因素。萝岗法院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分别增设区交通大队专门“巡回法庭”各区仲裁委员会专门“巡回法庭”。法院根据交警部门的请求提前介入,协助开展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快立快审,确认调解协议,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解决受害人后顾之忧。相应地,法院亦可向交警部门咨询事故处理专业问题,增强交通事故诉讼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在劳动仲裁机构设立巡回法庭,法院、劳动仲裁部门、工会代表与当事人共同参与的四方调解会议,发挥法院与仲裁机构各自优势,妥善解决劳资矛盾纠纷。

    建立远程立案、远程调解新机制,解决边远地区群众诉难、调解难的突出问题。萝岗法院首次运用互联网、视频、音频等先进科技术平台,通过视频通话、网络聊天等高科技手段,实现远程对话,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建立远程立案、调解机制,不仅让当事人免去舟车劳顿之苦,感受现代通讯的快捷便利,还可以通过三方通话技术,让当事人物理隔离,避免直面的冲突;通过网络共享,让各诉调对接工作点资源共享、实时交流,大大提高了沟通和交流的效率。

    主动整合调解资源新优势,最大限度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萝岗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统筹处理诉调对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化零为整,形成一个相互协助、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在面对特殊矛盾纠纷时,各对接工作点在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协调下,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纠纷与矛盾。

    推行“协同审执”,探索和谐司法长效机制。萝岗法院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大局中,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和谐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义务,着力于构建和谐司法体制机制。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基础上,形成了《萝岗法院关于构建协同审执机制的指导意见》。协同审执机制是在新形势下探索出来的一种和谐司法工作方法则法院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履行主导、组织、指挥职能,加强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法院各部门之间、法院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尽快定纷止争。“协同审执机制”建立后,将最大限度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消减社会不和谐因素,维护区域社会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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