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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打工者称赞立案庭“心系百姓 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银朝星

    近日,身在澳门打工的陈XX特地赶回广州,给法院立案庭送来“司法为民 心系百姓”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法院立案庭上门调解,为他讨回经多次追讨无果的工程款。

    在澳门打工的陈少海2004年在广州做工程时,由于与被告广东省某建设工程公司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包工头曾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途携部分工程款出走,下落不明,原告作为后工程的的后继实际施工方虽与被告签有补充协议,但由于曾某中途退场无交接,工程量未得到被告即发包方与原承包人曾某的确认,原告的工程款一直未得到兑现,虽经萝岗区建设局多次出面协调,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未予给付,原告及其民工因此被激怒,也曾到被告处吵闹,双方矛盾加深。所追讨款项大部分为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共计36355.80元。原告遂起诉建设工程公司,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工程款。萝岗法院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给予立案。根据原告现在澳门打工、往返不变以及被告虽不确认具体款项但确认其实际完成承包工程事实的情况,立案庭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一是说服原告进行立案调解,时间短,效果好;二是当即联系被告同样引导被告调解处理,约定双方调解日期。然而,调解之日被告迟迟不到,经追问被告答复因工作原因不能来法院调解。原告当即就怒气冲冲,要带人去找被告,经请示庭领导同意,承办法官关欣和书记员邓婷为不耽误在澳门的原告的时间,了解被告临阵变卦的实情,更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即驾车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登门调解令被告又震惊又感动,震惊的是不能调解的理由没有使法官放弃这次调解,感动的是法院工作人员雷厉风行和认真的办案作风。见到风尘仆仆的办案人员,被告公司的书记当即向法院解释,突然提出不调解是公司领导没有拿出处理意见,原承包人下落不明不能付款,再就是对原告以妨碍被告工作秩序的方式追讨工程款极为恼火。办案人员继续耐心向被告公司做调解,并提出既然确定了总工程量,暂由被告公司垫付工程款的方案,同时继续联系曾某,被告又提出要逐级请示,为及时得到处理结果,防止调解半途而废,办案人员一直耐心等待,直到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在给付问题上建筑公司又提出,原告必须开具发票,否则公司无法支付。而原告本人根本无法开具发票,最终被告同意以法院开具的调解书为据给付原告工程款。

    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都表示感谢法院司法为民、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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