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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法院召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政工办

    近日,萝岗法院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院党组成员和全体部门中层参加了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一整天的学习中,各部门汇报了近期主要工作,主要是本部门结合部门实际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本部门工作。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点评。会议达成了以下共识:1、“人民法官为人民”是最高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的长期要求,也是近期的工作重点,全院干警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保持足够的重视。2、萝岗法院在最高法院部署“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第二天,就在全市率先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动员,奠定了开展好此项活动的基础。今后要争取在该项活动中步步领先,招招有鲜。3、开展好此项活动一定要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活动、四个年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相互兼顾,特别是要以省院争当全国排头兵实施意见为指导,制定本部门在争当排头兵活动中的各项指标,突出工作重心,提高审判质量。4、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一定要有萝岗法院特色,要与萝岗法院实际、各部门实际相结合,通过开展活动推动萝岗法院各项工作,并最终落实到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中心建设,实施审执协同模式,推进能动司法活动,促进萝岗法院工作的整体提升,不断擦亮萝岗法院品牌。5、各部门要在会议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本部门开展此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指标,并切实落实到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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