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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田间地头办案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付雄 吴昊

    “打官司难”是农村特别是偏远乡村的老大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萝岗法院萝岗法庭近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设立“无线远程办案”,进行巡回立案和审判,创造性地解决了这一难题。萝岗法庭的法官们深入田间地头,把老百姓的要求和呼声通过无线网络传递到萝岗法院,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现代“法制文明”,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08工程的要求,各级法院应积极推广远程立案,进一步扩大立案时空,方便群众诉讼。今年六月,萝岗法院利用内部局域网实现了萝岗法庭的远程立案,标志着萝岗法院在全市法院最早实现了“远程立案”,收到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为适应巡回就地办案的需要,院领导又要求立案庭创新办案思路,积极探索“远程无线立案”及办公系统,立案庭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了一套安全、经济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出利用笔记本CDMA无线上网,通过无线VPN虚拟专用网,建立远程立案系统,实现了立案文书的无线传递。方案的核心是,只要有联通手机信号的地方,就可以随时登录萝岗法院外网服务器,随时随地办理立案手续。萝岗法庭在办案地输入立案信息后,利用“远程无线立案”系统,将诉讼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本院立案庭进行审查,从信息上传到立案庭在线审查所用时间个案平均不足1分钟。萝岗法庭办案时,可以随时查询使用网络的其他资源,打印带有数字化院印的法律文书,实现“远程无线立案”和无线移动办公。萝岗法庭将这一技术加以推广,积极开展“远程无线办案”的尝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方面,“远程无线办案”深入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做好纠纷的调解工作,同时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的诉累;另一方面,“远程无线办案”很好地起到了宣传法律的作用,对预防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产生起到积极的作用。九龙镇一位姓朱的老大爷说,“物质文明也好,精神文明也好,如今我是看得见、摸得着了。”

    近日,萝岗法庭法官使用笔记本电脑到辖区内的金坑村为群众现场办理立案,这是该法庭启用“远程无线办案”系统后首次开展的巡回办案。当天上午,该法庭仅用15分钟就为金坑村村民陈某起诉的一起离婚案件办妥了全部立案手续。而在以前,金坑村的村民则要到离市区有40多公里的法院机关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往往跑一趟(需要一天时间)还不一定能办妥。“法庭办案实现了高科技,我们不出村就能打官司,真是太方便了!” 金坑村的村民如是说。

    在农村,赡养案件数量庞大,件件涉及弱势群体。在萝岗法庭所辖的四街一镇,几乎所有的赡养案件都由巡回法庭上门审理,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普法的效果也好,用巡回法庭庭长刘光平的话说,是“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那些不孝之子、之女们在现场“观摩”后,纷纷“改弦易张”,履行赡养义务。否则,法官到村里审案,那是既输官司又丢人现眼。相邻权纠纷,是农村第二诉讼大户,把这类官司搬到村头审理,除了宣传效果之外,也便于审理,“看”着现场审理,比坐在法庭审理那是要“相当地”直观了。萝岗法庭还有个小小的“规矩”——离婚案件的立案,也多由巡回法庭到现场受理,主要是为了清点双方的共同财产,以避免在诉讼中被一方转移,从而给以后案件执行带来麻烦。

    “无线远程办案”的建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判在完善司法机制体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不容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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