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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法庭法官到镇龙二小上法制教育课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吴昊

    近日,萝岗法庭受邀到镇龙二小上法制教育课。吴昊法官受刘庭长指派,与该校校长及主管副校长联系后,按照教育局布置的要求,为学生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禁毒两方面的课题。吴昊同志因为几年前在广州市中院少年庭工作过,参与过“羊城金不换工程”的调研课题,也曾经到广州市区部分学校上过法制教育课,可以有针对性地与小学生沟通交流。

    上课地点在该校的露天操场,夏天天气热,为配合学校的教学,吴昊法官八点前就来到镇龙二小,八点十分准时上课。全校一至六年级的1200多名学生全部参加,考虑到听课的是小学生,尤其是一年级的学生,上课时间不能超过五十分钟,而且要深入浅出,吴昊法官临时调整了部分讲课内容,以讲十多岁学生的案例为主,体现学生与法制密切相关,而不是小学生毫无关系。讲到禁毒问题时,先提问“同学们有没有人见到过身边有人吸毒?”有几个学生举手回答“见到过身边有人吸毒”。原来毒品已经在我们小学生身边就有发生,让同学们已经感受“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的危害性、迫切性和长期性。

    通过以学生为主体的案例分析,学生们领会到“法制与我同在”、“我为法制作贡献”的理念。虽然讲课的时间是短暂的,讲完课后,很多学生主动围上来,咨询很多法律问题,吴昊法官耐心逐一给大家解答。学校的师生相当满意,他们说,以前的法制教育课从来没有今天这样生动活泼,从身边的小案例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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