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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大堂来调解 即时履行在东莞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张汨鸿

    近日,立案庭又收到了一面锦旗,感谢法院司法为民,登门调解。

    来送锦旗的是挂靠广州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主,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害,车辆及营运损失达四万余元。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责,被告表示赔偿可以,但要到东莞协商。原告看到被告剃着光头,双臂刺青,态度恶劣,完全不同意被告到东莞协商的意见。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无果,一拖就是一年,原告僵持不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经立案法官释明,原告同意调解。负责立案调解工作的关欣法官阅卷后立刻与被告联系,果然不出所料,被告态度非常生硬,先是说自己不是被告,然后又说原告不来东莞就没得谈,赔偿更不用说。法官继续耐心解释,告知其被告不到庭应诉的法律后果,经再三说服,对方终于确认自己就是被告,但仍然坚持原告必须要来东莞协商,最后表示过几天有时间再说,随即挂断电话。承办人考虑双方当事人虽然在赔偿问题上处理不当产生怨气,但被告至今仍表示同意协商,原告担心到被告所在地协商会发生意外,如果继续僵持下去只有开庭判决,而判决后如果被告不履行,赔付时间延长,原告损失增加,法院最终还是要找到被告履行,经向庭领导汇报,并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法官与被告仅电话联系过,如果到时被告不出现法院工作可能陷于被动,登门调解风险的确很大。但只要有调解希望,就应尽量争取,被告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也表示同意协商,与其等待判决,不如登门调解,趁热打铁,尽快处理。遂决定直接到被告所在地调解,一探究竟。承办人立即与被告确定协商处理时间,随即通知原告,当日关法官和书记员邓婷一道驱车前往东莞被告人的住处上门调解,一路询问,匆匆到达东莞已经十一点多,被告又提出在住处调解不便,关法官建议就在警车上调解,被告又提出到附近酒店大堂调解,征得酒店允许,关法官和邓婷把酒店大堂当作临时调解室抓紧时间送达、调解,在大堂一角展开了调解。被告开始还气冲冲的,当看到法官不辞辛劳上门调解,双方都感受到法官为当事人排难解忧的作风,相互的怨气已逐渐消退,经过一个多小时几个回合的耐心调解,协议达成,但被告不愿当即给付,又经开导,被告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咨询,终于同意给付,当即吩咐几个朋友筹来款项,当场兑现了赔偿款三万元,诉讼费各承担一半。最后原、被告双方都向法官道谢,一再感谢法院为他们化解纠纷不辞辛苦,被告对自己坚持到东莞协商的要求表示歉意,原告还深有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法官到东莞上门调解,这笔赔偿款哪能这么顺当拿到啊!”

    锦旗,就这样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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