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危 安民心
文/张汨鸿
“解民危,安民心”——萝岗法院立案庭法官们又收到的当事人送来锦旗。刘某自己误存入他人帐户5500元无奈之下来法院起诉。由于无被告身份资料,刘某的起诉显然不符合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的规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立案法官向刘某进行释明后,刘某仍坚持要在我院起诉,并向我院申请调查取证。经立案庭领导研究,并报主管院长批示,关欣法官当即驱车来到银行,在银行同志协助下通过查阅电脑记录查询到张某的身份资料。张某户籍地在河北,依照法律规定案件管辖应由被告所在地,刘某表示他本人只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收入很低,这些钱是几年的打工积蓄,如果到河北对张某提起诉讼,仅支付差旅费、诉讼费,这5500元就所剩无几了,这样的官司他打不起。
“三项承诺—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言犹在耳,虽然这是一起还未立案的纠纷,或者说是我院并无管辖权的纠纷,但立案庭的法官们都在思考如何帮助刘某。通过银行的资料关法官发现张某现在在区某活动中心工作,在取得活动中心负责人的配合后,找到了张某本人。一开始张某还有些抵触情绪,认为钱毕竟是别人错误汇入的,麻烦是汇入钱的人给他找来的。经过关法官几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张某同意分期将钱退给刘某。当刘某得知了这个结果,两夫妇特地赶到法院表示感谢,他们用的是最朴实的语言:“还是得靠人民法院啊。”现在钱已经全部都退回了,刘某拿着锦旗,抱着几支冰红茶饮料找到关法官,表示:“要请法官们喝喝水,法官们辛苦了!”关法官说:“水我们不能收,这是我们的纪律!”
这是一件没有立案的案件,在任何案卷档案里都不会看到它,但它会深深烙印在我们立案庭每一位法官、辅助人员的心里,“定纷止争、司法为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辈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