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开拓思路
萝岗法院启动远程立案系统方便群众诉讼
文/付雄 张汨鸿
当事人在萝岗法庭提交诉讼材料,萝岗法院立案庭即可同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这种通过远程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实行网上远程立案的方式,近日在萝岗法院开始实施。这是立案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创新举措。
远程立案的实施,充分利用局域网,使萝岗法院通过光缆与萝岗法庭实现了联网,法庭受理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批、等手续均通过网上进行,立案时间现在仅需十几分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根本上解决了立审不分、两处立案标准不统一、同一案由不同当事人在不同部门审理判决尺度不一等问题。有效地实现了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远程立案的操作简易便利,体现了法院办公现代化、自动化的带来的高效、快速的工作效果和质量。萝岗法庭接收当事人立案材料后,先进行初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立即将其立案资料通过高速扫描仪转成电子文档保存到服务器上,通过我院网络系统发送到法院服务器。通过网络第一时间将当事人的立案资料与院本部立案法官、庭领导乃至院领导同时共享,对重大疑难问题果断处理,保证及时立案,依法立案。既方便诉讼,又节约诉讼成本。我院还可以借助网络、网站优势,进一步完善立案导诉服务,实现接待、导诉、解惑和立案的综合服务功能。
目前,萝岗法院的执行立案工作同样采用这一技术手段,通过法院专网,办案法官可以随时将打印好的法律文书发送给分管院长审核和办公室盖章,然后把盖有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在法庭直接打印出来,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