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行方法 增强执行效果
文/邓布兰
在执行案件当中,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常常变更联系方式或者家庭住址,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所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往往是案件顺利执结的关键。而怎样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则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最近,执行局就另辟傒径,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此案立案后,经办法官送出的执行通知书以地址不对被退回,原始卷宗中也无具体的联系方式,经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车辆、房屋状况也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使案件得以执行,就一定要查找并联系到被执行人。首先,经办法官前往被执行人身份证上的住址地珠村,但是由于年代久远,许多珠村村民都已另购房迁居,所以身份证住址与实际住址并不相符。而村民与村干部基于同村保护的思想,都拒绝提供被执行人的现今住所。这一方法行不通以后,经办法官又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配偶的银行帐户情况,从中获取了被执行人配偶的地址在员村某处。于是,经办法官又前往员村,先是找到帐户信息上的登记住址,却发现此房号根本不存在,但是经办法官并未灰心,而又找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接着又到该小区所在的居委会了解情况,终于得到了被执行人配偶的现在住址。在找到该住址后,只有被执行人岳母在家,通过询问,最终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并送达了传票。后来,经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并进行历时一整天的调解,终于使本案得以调解成功,并已使调解标的绝大部分到位。
一件本来已几乎陷入绝境的执行案件,因为开动脑筋,找对了突破口,最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对以后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