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文/王梦
来自四川的颜XX怀着感激的心情来到萝岗法院,将一封长达五百多字的感谢信和一面印有“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民三庭吴秋宏法官手中,感谢吴法官对其劳动纠纷案调解所作的努力。
原告颜XX于2005年10月入职某家居公司,月工资7200元。2010年6月,颜XX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其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绩效工资、加班费、赔偿金、代通知金、高温补贴等款项合计59万余元。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支持了83000元。原告不服,遂向萝岗法院起诉。
鉴于案情事实已经清楚,初步预计判决结果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基本相同。吴法官首先考虑到的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把事情解决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他先后几次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做调解工作,通过自己掌握的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向双方当事人析明法律,让公司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经过吴秋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后,双方在今年十二月份自愿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付给原告100000元,双方的劳动纠纷就此终结。
拿到公司支付的100000元后,颜邦华特意向萝岗法院和吴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一个劳动者对萝岗区人民法院和吴法官崇高的敬意! 接过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吴秋宏法官说:“这只是一名法官应该做的事情,司法为民是我们的责任,用不着感谢,只要你们劳动者和公司对调解的结果都满意,我就非常高兴了。”简单的几句话道出了一个朴实的法官最朴素的爱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