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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法院对政府限价房纠纷系列案的调处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受到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

文/白峻

    萝岗法院受理李X等业主诉广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共148件,该批系列案基本案情不一致,诉讼请求和证据复杂,众业主提出多项鉴定与评估申请,案件处理难度大;同时,该批案件涉及政府限价房工程,关乎群众民生,广受社会各界关注。众业主作为原告,与开发商矛盾尖锐、对相关政府部门怨气大,来法院立案之前已发生过聚众堵马路事件,并曾到省、市、区级相关政府部门信访反映情况,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维稳压力非常大。萝岗法院党组对该批案件的处理予以高度重视,院长亲自指导协调案件处理,刘治家副院长更是参与到案件的具体处理中。

    案件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多次认真评议后,迅速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门对该批系列案的处理进行讨论,经研究,审判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循序渐进分步走的案件处理方针,并制定了详尽的四项步骤计划。同时,萝岗法院分管副院长带队赴中院民五庭,请示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经请示,中院指导意见与萝岗法院分步走的部署方针相互契合。按照既定方针,萝岗法院多管齐下,分步骤开展工作:1、优先解决顶层8户。8户顶层业主,其房屋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瑕疵,萝岗法院组织开发商与该8户业主进行反复调解,坦诚利弊,释法说理,开发商最后以支付补偿金的形式基本满足了该8户业主的诉讼请求,该8户业主对该调解方案很满意,撤回了该8件案的起诉。分步走的预案初见成效。2、亲自上门给业主做工作。为切实取得良好调解效果,萝岗法院在大规模集中调解前还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刘治家副院长在双休日时间带领经办法官,到涉讼的小区,挨家挨户上门给业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反复耐心的释法说理,减少了广大业主的对立情绪,部分业主表示考虑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甚至有5户业主当即表示接受开发商的调解方案。这为今后的大规模集中调解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3、调解与宣判双管齐下。该批案件中,绝大多数业主的房屋虽然或多或少存在装修质量问题,但并不存在重大房屋质量问题,其提出的要求逾期交楼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萝岗法院在集中调解的同时,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方式当众宣判了其中1件案,使广大业主明确预计到若不接受调解可能面临的判决后果,同时也督促开发商承诺了对仍存在房屋质量瑕疵及时进行整改,从而有力地促使其接受调解。4、大规模集中调解。按照既定方针,萝岗法院利用两天时间,连续工作至深夜,进行了大规模集中调解。本次调解以分批次、分时段、分场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了各业主参与调解的不同时间需求。经反复调解,两天时间共计101户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和解协议,撤回了起诉,取得了圆满的效果。

    在该批148件案的处理中,萝岗法院着眼大局,积极推进,经过艰苦努力,最终调解撤诉111件。同时,萝岗法院始终将维稳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不良维稳事件,并于诉讼中成功化解了两起维稳苗头事件。该批案件的处理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区域和谐稳定,受到萝岗区区长及政法委书记的高度赞赏。近日,萝岗区委、区政府专门发文对萝岗法院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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