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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卡片促和谐——萝岗法院即将推出《立案调解宣传词》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文/关欣

    萝岗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深化立案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更快、更好、更和谐地解决。

    近日,立案庭编写了一张精致的卡片——《立案调解宣传词:更快 更好 更和谐》拟发给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以亲切的口吻、温馨的语气告知当事人立案调解的受案范围、调解期限、收费标准、调解效果等内容,使当事人对立案调解有更加清晰明确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其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宣传词的具体内容为:

    当您走进法院寻求法律解决纷争时,您希望您的请求更快得到法院的依法确认吗?您希望对方当事人尽快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兑现债务、在最短的期限内案结事了吗? 

    如果您的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较小的民事纠纷,那么,法官告诉您,通过立案调解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实现您的愿望。

    最高人民法院对立案调解工作的开展作出了规范。立案调解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为当事人减少讼累,息诉止争。调解期限为立案后10日内,最长不超过15日。通过立案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天内解决纠纷,拿到应得的赔偿款、货款、工程款……调解不成,案件立即进入审判程序。免于诉讼案件简易程序不超过3个月、普通程序不超过6个月、一审不服可上诉、直至申请强制执行的讼累。

    立案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字即为生效,法院对确认的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反悔或者在约定的期限内不予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可按普通程序的三分之一收取,比简易程序收费更低了三分之一。

    如果您明白了上面所述内容,如果您的纠纷属于立案调解范围,如果您认为没有必要承担讼累,如果您不愿意看到可能因诉讼程序造成您的时间、财产、经济和精神上的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法官诚恳地建议您,立案即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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