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解决劳动争议的一剂良方
文/关欣
关系到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容易出现涉及人员数量多、矛盾纠纷发展迅速的情况。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妥善解决处理好这类纠纷,是有效避免纠纷激化、矛盾恶化或赔付受阻的客观要求。按照常规,当事人在获得法律救济的过程中需要承受相对漫长的过程,增加了矛盾不可测性发展的空间。对此,萝岗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刘治家副院长指导立案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劳动仲裁与法院调解三方联合调解前置机制,又针对劳资双方愿意协调处理纠纷案件的情况,启动了诉调对接的调解方式。经过实践,收到了审理一案,稳定一群,案结事了,各方满意的社会效果。
萝岗法院立案庭调处的49名员工诉某公司的劳资纠纷案件就是成功的尝试。我区某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员工工资被拖欠,公司面临重组,所有资金被外方股东冻结。49名员工与中方股东达成协议,请求司法确认。法院、司法局通过诉调对接的调解方式,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最终与公司中、外两方股东达成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经法院督促,外方股东在十日内全面履行了协议,整个调解过程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是萝岗区法院牵头与司法局以诉调对接方式成功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