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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捉老鼠 个体户偷排污染执行遭遇游击战
发布时间:2012-08-30 13:1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一石二鸟  受害人变监督员协助执行显双效

——萝岗院执结一起环境污染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

       文/刘学洁、邓莉

    在一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中,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又暗中恢复生产偷排污水臭气,严重污染环境,萝岗院恢复执行后转变工作方法,案件获得彻底执结。

    被执行人个体经营的饲料加工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及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加工麦渣废料生产饲料,排放的污水及恶臭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厂作出“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并于2008年萝岗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被执行人停止生产及排污。谁知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在两年后又偷偷恢复生产并扩大规模,继续排污。因生产生活长期受到严重影响,周围十余户村民多次投诉。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受到市区两级领导的关注,成为凌伟宪书记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

    经环保局申请,萝岗院对该案恢复执行后,多次上门调查取证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令》及《强制执行预告书》,勒令其限期停产停业。被执行人表面上配合,实际上采取游击战策略,阳奉阴违、逃避执行。我院因此向供电、供水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停止向该厂供水供电。被执行人随即采取私接电线、自取地下水的方式应对。在这种情况下,萝岗法院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与村民沟通,聘请其担任本案的执行监督员,利用地缘优势随时监控被执行人动向,一旦发现生产迹象,立刻拍照固定证据并通知我院。

    根据监督员的证据,萝岗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等强制措施,并由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见证下对被执行人围墙及生产设备进行最后清除。《创业导报》对此也进行了跟踪报道,并称“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将案件办好办实,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广州市起了示范带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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