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资讯>工作动态> 正文工作动态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1-11-29 16:04:00 来源: 作者: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30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情况专题党组(扩大)会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领导带头。党组书记全面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主持召开院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围绕整改事项提出一系列举措。院党组成员坚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加强组织实施。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研究制定131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配合部门、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并实施台账管理,严格“对账”销号。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动对号入座,积极抓好整改,推动整改工作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四)联动统筹推进。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大事要事和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别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抓整改,既解决好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注重从政治上把握,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从制度机制上谋划举措,坚决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我院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院党组梳理细化为31个具体问题。截至10月27日,整改已完成28个,正在整改3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存在缺学漏学现象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学习效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研究制定《2021年中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党组每周、党组中心组每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学习及时到位。二是坚决纠正学习内容片面化问题。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系统对缺学漏学内容进行了补学。三是领导班子发挥“头雁”作用,带头领学,院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分别面向全院干警和所在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四是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学习,建立学习专栏,充分发挥线上平台随时学和内网OA专题学优势,全面提高学习质效。五是强化学以致用。院党组成员均结合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牵头完成了6项重点调研课题,专题研究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针对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的整改。一是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认真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四个服从”,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做到自我警醒、自我革新,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组、院领导以及各级党组织权力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中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三是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四是制定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规定,落实议事决策前酝酿机制,严格落实议题提出、决策、执行等会议程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杜绝议题议而不决。
  3.针对部分领导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凝聚共识、同向发力。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规范审批权限和用印权限,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本院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党委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四是建立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事项和报告时限,全面掌握干警动态。
  4.针对部分核心指标排名靠后的整改。一是制定《逐月分解办案任务规则》,动态监控全院收结存情况,实现结案率同比上升、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双达标”,获评“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强化跟踪问责。对未完成当月结案任务的部门,审判管理部门及时分析部门办案情况,供院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院领导亲自约谈部门全体人员,了解具体情况。三是运用科技手段为审判执行提速增效,印发实施《系统提升司法工作质效总体策划方案》,改革传统送达排期方式,探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一键送达”,推动办案办公流程的整体性、系统性优化。四是制定案件庭审直播规范,将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系统提升司法公开工作质效,直播案件数量、直播案件数量增长速度、直播案件数量占新收刑、民案件数量之比三项指标均位居全市两级法院前列。
  5.针对办案效能不高的整改。一是建立完善“目标管理、业绩考核、过错追究”三位一体的奖惩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法官结案质量、发回改判数量文书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别各岗位的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三是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每月公布发改案件情况及统计分析,各业务部门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分析讨论被发改案件,组织专项案件评查,吸取经验教训,保证案件质量,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实现同比下降。四是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推出案件静默期管理等十项重点举措,规范案件审限变更的申请、批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五是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切实整治案件久拖不决问题,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现同比下降。六是切实防范虚假诉讼,制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区检察院建立联合防范虚假诉讼工作机制,从源头杜绝虚假诉讼产生土壤。七是开展违规收取财产刑执行案件费用清理专项行动,对涉及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违规收取的执行案件费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逐一进行清退。
  6.针对司法机制不健全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范围和讨论程序,加强上会议题审查,增设议题审查前置程序,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判处免刑、发回重审、适用从轻、减轻量刑和1年以上长期未结情况评查工作,未发现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瑕疵。三是探索开展全院业务部门人案配比调研,科学合理进行工作量测算,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修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院庭领导办理案件工作的规定》,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提高院庭长的收案系数。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五是充实人民法庭审判力量,按照“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六是提高雇员政治待遇,建立雇员晋升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通过加强绩效管理,兑现绩效激励增强编外人员职业认同感,切实解决编外人员“边招录、边培养、边流失”的问题,不断提升司法雇员工作能力。
  7.针对干部“精气神”不足的整改。一是建立各部门及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类别的量化考核机制,及时开展各类考核奖惩工作,突出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精神。全院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发生转变,司法质效全面提升,获评全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改革创新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做好职级按期正常晋升工作,提拔晋升一批优秀干部,提振士气,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三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了干警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摸查,了解干警困难,收集意见建议,并对存在困难和矛盾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和帮扶,解决干警后顾之忧,帮助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四是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利用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开展慰问,组织干警广泛参与,提升干警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制定贯穿审判全过程的释法答疑规范,着力解决答疑释惑不耐心不细致问题,帮助人民群众打开心结,息诉服判。六是全面运用12368热线平台,严格落实电话留言办理逐级督办机制,解决法官因开庭审案、外出执行等原因造成的电话接听不及时问题。七是全面提升庭审中心化水平,将庭审质量纳入案件评查。开展审务督察,强化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规范立案,加强审限管理,规范执行行为。
  8.针对执行款监管力度不足的整改。一是全面应用“一案一账号”,实现案款自动匹配、智能监管。二是强化离职离岗人员管理。坚持“款随人走”,对已调离执行局但仍在我院工作的办案人员的执行代管款进行集中清理、按时按规发放。三是进一步完善代管款台账,对案款发放情况实现线上审批、系统监管。坚持每半月公布未退执行款项余额及详细台账信息,督促办案人员及时进行案款发放及延期审批,实行常态化监管。
  9.针对案件办理不严谨的整改。一是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办理。对于检察机关反映的问题案件以案件质效工作视窗的形式进行全院通报,并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工作。二是发布《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公告送达的通知》,严格公告送达适用条件,公告送达率同比下降。积极推广电子送达,电子送达适用率显著提升,送达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做好全院全年各类案件的收案预测并制定计划,努力抓好平时结案不放松,为年底清案打好基础。清案工作自9月开展以来,月均结案屡创历史新高,在收案增幅并未放缓的情况下实现了结案率同比上升,清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0.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切实加强审判总结,不断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着力打造工作品牌。二是推进公正司法从严打击常态化。抓紧抓实“存量”和“增量”案件办理。三是加强线索排查核查、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提高司法建议数量和质量。我院因此获评“全市扫黑除恶司法建议优秀组织单位”。四是积极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让扫黑除恶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群众拥护。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抵御风险能力不够强
  11.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的整改。一是制定《中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及党组成员责任清单,建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党组工作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述德制度,建立完善其他班子成员“三述”机制。三是明确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学习和分析研判,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向院党组汇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院党组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部署。
  12.针对党支部未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的整改。一是明确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院17个党支部均已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计划和总结范围。二是扎实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以及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育廉馆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阅读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书籍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带头尊法守法用法。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机关纪委对17个党支部的台帐进行检查和审核,严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廉政建设台帐工作。
  13.针对监督力度不足的整改。一是积极配合派驻组开展纪检监察综合监督工作。陆续开展了向派驻组移送线索、会同派驻组进行庭审督察以及共同督促落实我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工作配合衔接顺畅有效,监督合力基本形成。二是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力量,设置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各党支部均设立纪检委员。三是加强督察工作。配备2名专职督察干部,常态化开展各项督察工作,监督范围和力度明显加强。
  14.针对 “一案双查”警示教育不到位的整改。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转发酒驾醉驾通报,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二是切实将“一案双查”要求落到实处。对违规违纪干警进行组织处理的同时,对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同步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三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全院干警签订《拒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承诺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组织全院驾驶员集中学习安全驾驶有关规定,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要求用车。
  1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整改。一是在全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违纪干警从严进行组织处理。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每月向院领导汇报填报情况,每季度向市法院汇报填报情况。三是组织各部门、各岗位进行了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编制《岗位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责,查找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各党支部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
  16.针对形式主义仍存的整改。对巡察整改反馈中提出我院清案攻坚行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我院在年初时便做好全院全年各类案件的收案预测并制定计划,努力抓好平时结案不放松,为年底清案打好基础。9月,我院印发《2021年度清案工作方案》,为年底集中清案做好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进入清案工作阶段以来,我院在新收案件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的不利局面下,月均结案率破历史记录,实现了结案率和法官人均结案数的同比较大增长,多项指标高位运行,总体态势向好,清案行动成效显著。
  17.针对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问题仍有发生的整改。一是对公款旅游问题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内审,查实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二是制定对口帮扶工作规定,规范对口帮扶的出差管理,严格行程安排,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不按政策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予以全额清退。四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报销手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8.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二是从采购、资产管理的源头规范入库管理,由仓库管理人员对仓库物品出入库做好登记和签收,确保有据可查。三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院新制定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报销手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四是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内审,查实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19.针对存在超标准开支误餐费,报销手续不全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对费用违规报销问题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内审。查实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二是编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单行本,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报销管理,规范报销程序,确保报销内容合法合规。
  20.针对内控制度建设薄弱的整改。按照巡察组关于立行立改的要求,于今年5月制定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补齐了制度漏洞。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规定,确保财务管理健康有序,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21.针对资产、合同、往来账管理混乱的整改。一是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包括往来账在内的财务账进行内部审计,查实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二是制定我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车出车审批流程。三是召集采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要求相关人员注意工作方法,提高采购效率。四是成立由法官组成的院合同法律审核小组,确保合同内容完备合法。五是进一步推进有关建筑产权情况的核查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自有房屋产权问题。
  22.针对采购管理不到位的整改。一是组织采购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实施办法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采购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掌握各年度《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并严格执行,提高政府采购人员采购业务水平。二是由区纪委监委对违反采购法律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三)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
  23.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一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院党组成员定点联系一个党支部,促进工作落实。组建成立青年岗党支部,充分调动编外人员党员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二是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截止目前,全院17个党支部(含4个人民法庭党支部)覆盖全院所有部门和全体党员,有效促进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三是制定下发《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建引领带动保障业务,强化各党支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各党支部用足精力、用足时间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促进党建工作与行政、审判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四是注重抓头雁强管理。及时完成党支部书记选配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引导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务知识,熟悉掌握党建工作技能,明确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有效解决部分党支部书记当“二传手”问题。五是贯彻“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理念,明确党支部是部门的领导机构、决策机构,把经常研究讨论审判执行、信访维稳等业务工作问题纳入党支部议事范围,有效防止讨论业务多、研究党建少的问题。六是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党建、员额法官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
  24.针对基层党建虚化弱化的整改。一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在基层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明确基层党支部党建责任,促进基层党建落细落实,强化作为担当。二是通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建务实见成效。今年来,院党组、各党支部均按要求组织召开了3轮次以上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经常性组织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落实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通过在立案窗口建立党员“五公开”、设置党员先锋岗、组建4个专项工作临时党支部等措施,强化基层党建“两个作用”发挥;四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小组记录本检查督导。对全院各党支部、党小组记录本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全面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录。五是定期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把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活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将党组织活动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25.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人员配置不合理的整改。一是严格按要求规范设置党小组。全院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15人的7个党支部均设置了党小组,党小组长均由资深法官、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同志担任。二是加强派出人民法庭党组织建设。全院四个人民法庭(西区、萝岗、长洲、九龙)相继完成了党支部组建工作,把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到了最末端。三是加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确保符合专职党务干部人员配备要求。
  2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不严肃的整改。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发展党员业务。全院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均参加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党员发展实操业务,熟练掌握党员发展操作规程、实施步骤和要求,切实解决党务干部在发展党员业务工作中的能力不够、水平不高的问题。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管理。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细则规定,对新提交入党申请的同志,一律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内容及要求开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政审合格一个,发展一个”。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基层党支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各项环节工作落实,从严控制时间节点、环节流程和质量要求,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机关党委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指标下达、材料审查等工作检查指导。四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组织全院有意向加入党组织的同志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主张,帮助熟悉了解党的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升思想境界。五是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召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听取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分析汇报,研究干警政治思想现状,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纯洁可靠的后备人才保障。
  27.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研究制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细化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收缴、管理、预算、审核、公示、报销等操作程序及要求。二是规范管理。各党支部均建立党费收缴详细清单,帐目清楚,落实备注签收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机关党委按要求每季度向区直机关工委汇缴一次全院党员党费。三是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关党委坚持每季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以及其他党务等情况,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各党支部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公布所属支部党务情况,维护党员群众知情权。四是开展党费缴纳情况专项整治。未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已按标准补缴党费。
  28.针对干部考察程序流于形式的整改。一是院党组及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熟悉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及流程,严肃考察纪律,强化责任。政治部通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法依纪依规。二是在干部选任实际工作中,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严格干部考察程序,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三是规范材料收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作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细化选升各个环节的纪实标准、内容,规范各个环节表格、材料模板,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纪实一环不落。
  29.针对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不全的整改。一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检查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存在缺失的材料及时收集补充,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完整准确。二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档案整理等工作,定期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及时将应归档人事档案材料补入干部人事档案。三是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相关人员的党员身份。认真学习确认党员身份问题的制度规定,全面启动党员档案材料缺失的查找补充工作,并按有关程序规定呈报补办。
  30.针对出入境管理中干警制度意识、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一是依纪依规对违规出入境的干警进行组织处理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二是修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填补制度漏洞,加强管理力度,从源头上织密制度的笼子,规范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三是建立出入境管理线上审批模式,实现审批过程全程留痕。
  31.针对出入境管理部门管理不善的整改。一是由区纪委监委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工作人员给予组织处理。二是完善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出入境初审、证件管理等工作,避免因职责不清造成的工作混乱。三是借力信息技术手段,在内网OA办公系统增设出入境审批管理模块,加强数据库维护使用。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两个多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市委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院党组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带动全院整体工作上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职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实施。
  二是进一步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强的韧劲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漏洞排查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按制度办事、按规矩行权,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
  四是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鲜明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全链条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坚决纠正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进一步发挥好巡察整改的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全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以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带动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20-83009915】,电子邮箱:【hpfydcs@gdd.gov.cn】。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5日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交通指引|收藏本站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建议浏览器版本在IE7.0以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