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组织公安干警到我院旁听庭审
为进一步增强公安干警反腐倡廉意识和法治观念,4月28日上午,区纪委组织黄埔区公安分局20余名干警到我院旁听黎某行贿、受贿案的庭审,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黄埔区检察院指控称:2007年10月至2011年9月,被告人黎某在担任荔湾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其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贿赂人民币200万元。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黎某为谋求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向时任荔湾区公安分局政委、局长、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的黄某(已另案处理)贿送“好处费”人民币62万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公安干警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加自觉、主动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绝不以身试法,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本次庭审过程一切顺利,未发生影响庭审事件。本案将于择日宣判。
(监察室谢静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