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诉调对接工作细则会签仪式
4月19日上午,我院与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举行《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规则(试行)》会签仪式。广东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彭雪辉一行,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治家及我院知识产权庭、立案庭部分干警出席本次活动。
刘院长首先向调解委员会主任彭雪辉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概况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意义。
随后,刘院长和彭主任代表双方在《工作细则》上签字。会签后,刘院长向调解委员会主任提交《委托调解函》,将我院知产庭受理156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案委托调解委员会调解,作为机制建立后第一批委托调解案件。
调解委员会彭主任表示,调解委员会设置了由200多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及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协作机构库,具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组织力量。同时,希望法院与调解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强交流沟通,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刘院长指出,一方面,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纠纷调解等相近职能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同目标,这是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基础;另一方面,调解委员会平台大、站位高、专业力量强、调解工作有温度,法院司法具有强制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促进资源整合,刚柔并济,共同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知产庭陈敏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