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教育局组织系统员工到我院旁听庭审
2018年2月1日、2月5日上午,区纪委牵头组织区教育系统员工到我院旁听“周某受贿案”“张某受贿案”的庭审,以案说法,“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员工反腐倡廉意识和法治观念。
检察机关指控:2015至2017年间,被告人周某在先后担任黄埔区教育局小幼科负责人、基础教育科小学教育岗工作人员期间,接受黄埔区教育局体育发展科工作人员张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利用其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小学招生的职务便利,自己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帮助多名学生办理入学事宜,分多次收受张某贿送的“好处费”共计现金人民币22万元。
(周某受贿案庭审中)
检察机关指控:2015至2017年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黄埔区教育局体育发展科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等职责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读黄埔区怡园小学、下沙小学等学校提供帮助,并收受曾某、苏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0.6万元以及化妆品1套。
(张某受贿案庭审中)
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分别给两批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上述两个案件均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有着不一样的教育意义。看到曾经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昔日同事坐在被告席上,旁听人员内心受到极大的触动,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远离职务犯罪,自觉遵守党纪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