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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企业提供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6-11 18:40:22 来源: 作者: 【字体:

 

关于为企业提供涉诉信息说明服务的告知书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持续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本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如果你方由于涉诉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经营活动中遇到障碍的可以申请本院出具《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1.接受说明函的对象是你方的投资方为你方或关联方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重大交易对方。
2.涉诉信息说明的内容以所涉案件的案号、案由、当事人情况、诉讼请求、未结案件的审理阶段、已结案件的裁判结果、履行或执行情况等适宜对外公开的信息为限。
3.你方应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申请其中应明确申请企业名称、所涉案件案号、申请原因、申请说明的诉讼信息、接受说明函的对象及联系方式等并附有申请原因的必要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可以通过诉讼服务平台或邮寄等方式向本院提交。
4.对于正在审理的案件请向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申请。对于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请向负责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
5.本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符合适用条件本院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向说明对象出具《企业涉诉信息说明函》。对于不符合适用条件或申请说明的诉讼信息不宜公开的本院将向你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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