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2执8435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2执8435号
广州赛特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周龙、史亚辉与广州赛特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被执行人广州赛特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亦未履行财产报告义务,本院依法对上述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